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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类科技企业您了解吗 ?

发布者:admin         时间:2021-07-07 11:33:48


这几类科技企业您了解吗 ?




01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际生产经营时间满一年以上,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的章程;有严格的技术、财产管理制度和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0%以上。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5.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拥有或者专有技术;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支出占企业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申报方式: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 。

申报入口: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http://beian.jssmykj.org.cn)。

每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5 月 、7 月 、9 月 。



02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国家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申报方式:

申报入口: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申报时间每年1月至10月受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每年约分七个批次集中入库。



0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于2008年开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分三批次受理各区科技部门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2021年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5日、7月15日、8月13日。

申报入口:申报企业经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登陆“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市网”)、“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省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市网”http://gq.szscdyz.com/#/

“省网”http://kjjh.jspc.org.cn/

“国网”https://fuwu.most.gov.cn/



04

苏州市瞪羚企业



遴选条件:

1.在苏州大市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

2.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1项发明专利以上;

3.企业成长性较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4.建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占比高,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

5.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超过15%;

6.企业综合竞争力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在细分行业领域具有显著优势;

7.能够按时填报企业相关统计数据。


遴选方式:

瞪羚企业无需企业自行申报。苏州市科技局每年下半年将根据遴选条件进行瞪羚企业遴选工作。



05

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



独角兽培育工作于2018年开始。独角兽培育企业主要是指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活力,代表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有潜力成长为独角兽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5年以内、估值一般在1亿美元左右,或成立5-8年、估值一般不低于3亿美元,或成立8年以上、估值一般不低于5亿美元;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未上市;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优先培育瞪羚企业发展成长为独角兽企业。


申报方式

独角兽培育企业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为7-10月,请关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通知。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各申报单位在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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